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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5-27  来源:   点击量: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浙传播音〔2014〕05号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完善学院会议程序及规则,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建立作风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教风、学风和会风的改善,使全院教职员工形成团结、向上、进取的良好风尚,营造宽松、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一、会议组织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院长或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需要,学院分工会主席、系主任、教授委员会代表、三办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可以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会议。

院务会议一般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各分管领导如有召集全体会议需要,可提请院长同意后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或秘书负责作会议记录。

工作会议一般由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部分教职工开会并主持,由各相应办公室主任或秘书作会议记录。

二、会议考勤

学院各类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党政联席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作考勤记录,院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负责作考勤记录,工作会议由相应办公室主任或秘书作考勤记录。

学院严格执行会议考勤制度,各类会议应参会人员,需自觉按照会议通知时间提前到达与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会议,应遵守请假制度。

凡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召集会议的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应及时到相应的办公室填写《教职工会议请假单》。学院根据会议考勤记录对照《教职工会议请假单》存根作出最终考勤结果。

会议考勤实行一月公布一次,公布后无疑义则存档后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尽量提前5分钟到达与会地点,不迟到、早退,不中途随意出入会场(特殊情况须报告主持会议的主要领导)。

2、会议期间请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置振动位。

3、请不要在会议场合使用手机。

4、与会人员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开“小会”,不在会议室吸烟。

5、如涉及敏感问题,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6、办会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要爱护公物,注意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离开会议室务必锁好门窗。

四、违纪处罚

各类会议召集的主要领导及会议考勤人员要对会议进行全程管理与监督。

1、凡违反会议纪律人员,先进行口头批评,如会议过程中被点名批评的则进行记录备案(由会议考勤人员记录)。

2、每学期被点名批评3次或无故缺席会议1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无故缺席会议1次则在年终奖励发放时扣除200元,依次累计叠加。

五、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会议管理办法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2014年05月0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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