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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接浙江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高校推荐名额1人,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2人。

二、推荐对象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三、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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