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2022年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年底绩效工资余额以及学校绩效考核奖拨款金额,经学院2023年1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特制订2022年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绩效考核奖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发放原则
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教学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体现向关健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抗疫一线等重大贡献人员倾斜。
二、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浙江传媒学院绩效工资校院两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2018〕40号)文件,学院根据2022年底绩效工资账户余额及二级核拨剩余奖励性绩效金额情况,预留出2023年1月院发奖励性绩效部分,剩余金额作为年终奖励进行发放。
1.学院特殊业绩点(津贴)包含:教学部主任、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分工会主席、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专业负责人、151人才工程、产学研发展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等已在每个月的奖励津贴A中体现,故年底不再重复奖励。
2.每位教职工年终奖励由以下四部分金额组成:
(1)每位教职工每月(共12个月)奖励性绩效10%部分。工作量不满者,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10%部分。
(2)每位教职工超工作量(奖励津贴C)部分。按照《绩效工资办法》及《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传播音[2022]7号)规定,专任教师根据年度教学工作总量-年度标准工作量,以55元/节标准,进行计算。小课按照系数1计算,留学生课时按1.4系数计算,研究生课时按2系数计算,硕士生导师课时补贴按学校标准计算。其中:
“双肩挑”领导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完成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可按管理或教学岗位发放标准就高选择
新进人员、请销假人员、进修人员均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其在岗时间和相应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行政教辅(含“双肩挑”的党政领导)超工作量(奖励津贴B)取教师超工作量的平均水平,外聘教师课时费根据学校建议计算为教师超工作量总数,但根据其授课时间和比例计算人头数,计算方式和行政人员系数根据《绩效工资办法》文件执行。
(3)奖励性绩效剩余部分。
学校按人均17100元(含今年增加年终增效奖励人均3000部分)标准下拨金额1188450元,以每人17100元标准,根据学校具体拨款数和其实际在岗时间,给予年终考核合格者按比例进行奖励。
(4)增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部分。
根据余额,核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在岗月份根据比例计算。
3.因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以上奖励绩效工资属于提前预发,如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应予以扣回。
第二部分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
一、发放原则
奖优罚劣,注重绩效。重视教学、科创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贡献,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业绩优秀人员倾斜,向学院重大工作突出贡献者倾斜,特别突出的可予以重奖。业绩完成质量不高或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应少发甚至不发。
二、核拨办法
1.根据学校文件,各岗位级别核拨标准如下:正高级、管理五级5万,副高级、管理六级3.8万,中级、管理七级、管理八级2.8万,初级、管理九级及以下1.9万。学院自2022年2月起每月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进行预发放,年终根据学校划拨经费将剩余部分再统一分配。
温馨提醒:由于2021年年终绩效考核奖是扣除了2021年平时发放8个月(自2021年5月起,绩效考核奖部分放平时发放)后的金额,2022年年终绩效考核奖是扣除2022年平时发放12个月后的金额,故年终绩效考核奖这块比2021年终金额少。全年金额是保持不变的。
2.根据学校各岗位级别的核拨标准,结合教职工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按照教职工实际在岗时间,进行按比例发放。新进人员、请销假人员、进修人员均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其在岗时间和相应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3.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在划拨总量基础上扣除已发绩效考核奖励、预留2023年1月绩效考核奖励后,预留255410.29元(不低于划拨经费20%,也即不低于255081.68元),其中,保留部分含教职工请销假、进修等不全勤的扣留金额,用于学院奖优奖勤、加班补助等费用发放,向一线教师、重要岗位、重大贡献人员倾斜。具体现在以下五方面:(1)播音人考核奖;(2)奖优奖先;(3)学院年度内重大项目建设及重大活动;(4)横向课题奖励;(5)考勤奖。
4.校聘教职工(含教学机构)1.7万,全年按实际在岗月数按比例计发,其发放金额的80%由人事处统一发放,其余20%核拨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奖优奖勤等。校聘除学校发放以外,学院奖励3000元;部门聘人员年终奖励5000元,根据其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进行发放,院聘费用由学院博尔顿经费支出,不占学院绩效总量。
5.绩效考核奖发放要与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考勤、个人表现等挂钩。未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不予发放。请销假人员的发放按《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浙传院人〔2021〕15号)文件执行。进修人员的发放按《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浙传院人〔2014〕5号)文件执行。违规违纪人员的发放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浙传院〔2018〕45号)文件精神执行。
6. 当年度内发生的人员岗位交流,由年末所在单位发放。年度内岗位级别发生变动的,按岗位实际标准发放。新进人员按实际在校月数按比例计发。
7. 因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以上绩效考核奖属于提前预发,如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及其他应扣回情况,应予以扣回。
第三部分 桐乡补贴发放
根据教师桐乡授课实际情况发放,标准为30元/课时。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根据新税政策,为保障教职工尽量少扣税,经咨询财务处,学院教职工均适用36000元一次性年终扣税优惠,多余部分单独计入酬金发放,特此预告。
本办法经2023年1月11日教职工大会通过,并通过学院微信群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学院将每位教职工收入明细一一告知教职工个人。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