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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艺术学院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23  来源: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点击量:

     根据学校人事处《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和《2023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年底绩效工资余额以及学校绩效考核奖拨款金额,特制订2023年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绩效考核奖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2023年教职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发放原则

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以岗定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教学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体现向关健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校院两级分配管理办法,学院根据2023年底绩效工资账户余额及二级核拨剩余奖励性绩效金额情况,预留出20231月院发奖励性绩效部分,剩余金额作为年终奖励进行发放。

1.学院特殊业绩点(津贴)包含:教学部主任、党支部书记、班主任、分工会主席、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专业负责人、151人才工程、产学研发展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等已在每个月的奖励津贴A中体现,故年底不再重复奖励。

2.每位教职工年终奖励由以下四部分金额组成:

1)每位教职工每月(共12个月)奖励性绩效10%部分。工作量不满者,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10%部分。

2)每位教职工超工作量(奖励津贴C)部分。按照《绩效工资办法》及《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传播音[2022]7号)规定,专任教师根据年度教学工作总量-年度标准工作量,以60/节标准,进行计算。其中:

“双肩挑”领导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完成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可按管理或教学岗位发放标准就高选择。

新进人员、请销假人员、进修人员均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其在岗时间和相应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行政教辅(含“双肩挑”的党政领导)超工作量(奖励津贴C)根据相关制度和学院总盘子计算。

3)奖励性绩效剩余部分。

学校按副高、副处及以上27400/人,中级、管理七级、管理八级及以下 25700 元/人划拨学院根据学校具体拨款数和教职工实际在岗时间,给予年终考核合格者按比例进行奖励。

3.KPI部分纳入学院经费盘子进行分配。

4.因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以上奖励绩效工资属于提前预发,如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应予以扣回。

第二部分2023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

一、 发放原则

奖优罚劣,注重绩效。重视教学、科创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贡献,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业绩优秀人员倾斜,向学院重大工作突出贡献者倾斜,特别突出的可予以重奖。业绩完成质量不高或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应少发甚至不发。

二、核拨办法

1.根据学校文件,各岗位级别核拨标准如下:正高级、管理五级5.16万,副高级、管理六级3.96万,中级、管理七级、管理八级2.96万,初级、管理九级及以下2.06万。按学校要求,20232-20238月,以及自20241月起,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进行预发放,1月份的单独在酬金里发放,中间停的3个月将在年底补齐;年终学院根据划拨经费将剩余部分再统一分配。

2.根据学校各岗位级别的核拨标准,结合教职工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按照教职工实际在岗时间,进行按比例发放。新进人员、请销假人员、进修人员均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根据其在岗时间和相应标准工作量进行计算。

3.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在划拨总量基础上扣除已发绩效考核奖励、预留20231月绩效考核奖励后,预留不低于划拨金额20%的金额进行二次分配(也即不低于274246.6元),用于学院奖优奖勤、重大活动等费用发放,向一线教师、重要岗位、重大贡献人员倾斜。具体现在以下五方面:(1)播音人考核奖;(2)奖优奖先;(3)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奖励;(4)横向课题奖励;(5)考勤考核。

4.校聘教职工按照来校时间分三档, 校龄10年及以上 1.9万元/人,校龄510年1.85 万元/人,校龄5年以下 1.8万元/人(我们学院校聘人员均为第三档)。全年按实际在岗月数计发,其发放金额的 80%由人事处统一发放,其余 20%核拨到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奖优奖勤等。

校聘除学校发放以外,学院奖励3000元;院聘人员年终奖励8000元,根据其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进行发放,院聘费用由学院博尔顿经费支出,不占学院绩效总量。

5.绩效考核奖发放要与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考勤、个人表现等挂钩。未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不予发放。请销假人员的发放按《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浙传院人〔2021〕15号)文件执行。进修人员的发放按《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浙传院人〔20145号)文件执行。违规违纪人员的发放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浙传院〔201845号)文件精神执行。

6.当年度内发生的人员岗位交流,由年末所在单位发放。年度内岗位级别发生变动的,按岗位实际标准发放。新进人员按实际在校月数按比例计发。

7.因考核结果尚未公布,以上绩效考核奖属于提前预发,如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及其他应扣回情况,应予以扣回。

 

第三部分 桐乡补贴发放

根据教师桐乡授课实际情况发放,上半年标准为30/课时,下半年修订过制度后60/课时.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根据新税政策,为保障教职工尽量少扣税,经咨询财务处,学院教职工均适用36000元一次性年终扣税优惠,多余部分单独计入酬金发放,特此预告。

本办法以及解读将在后续张贴于公告栏,具体发放明细将一一发至每位教职工。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2024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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