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十佳”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浙传院教〔2016〕1号文件)和《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第十二届“教学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教职工自主申报,经学院评议后,确定周雯雯、傅婷玉为校第十二届“教学十佳”拟推荐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11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反映。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学院工作、公示内容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地址:第二实验楼北328办公室,电话:86832126。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