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与水平,维护实验室各项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完好,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上播音主持课,需录音录像,应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制定实验计划,并交到实验中心汇总后统一安排。
2、学生进行音视频实验必须按实验计划所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可任意超时录像,否则按租用计费。
3、上课当天由任课教师带领学生到音视频综合实验室上实验课,并填写实验室登记表。超出半小时不到者,不能正常进行音视频实验,如有特殊情况者,提前向管理员说明。下课时,任课教师会同管理员检查实验室内设备是否完好。
4、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实训外,学生进行音视频实验(学校活动安排除外),一律按租用计算。
5、学生进入音视频实验室,严禁将食物,饮料以及其它与实验无关的东西带入,严禁在该室乱丢垃圾或纸片,违者将作书面检查和罚款处理。
6、学生进行音视频实验时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应马上停机,报告管理员,配合管理员排除故障。
7、学生在进行音视频实验时不应随意搬动室内设备,由此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学院将责令该使用人进行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罚款。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