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9月11—15日是我校2017年度短学期的总结评比交流阶段,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夏学期工作的通知》(浙传教〔2017〕5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短学期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短学期期间学生考勤工作
短学期是我校正常的开课学期,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对于旷课或缺课次数达到规定数量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处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加大经费投入,做好短学期教学成果的交流总结评比与展示工作
短学期的最后一周,各学院要根据短学期教学任务要求,部署落实交流、总结、评比与展示工作的进程,提前将短学期期间的课表告知师生,并认真执行。总结评比工作可按班级、按专业、按项目进行,要做到每位学生都要参与总结交流。在此基础上,也可配合新生的始业教育,开展学院层面的短学期优秀作品展示。并于9月10日前将“2017年度短学期总结交流展示安排表”(见附件1)上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各学院要加大短学期学生实践实训经费的投入,建议要有20%比例的增长。
三、继续做好短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各学院领导及二级督导等要了解本学院短学期课程的进展情况,按照常规学期的教学管理要求对短学期教学活动进行管理,加强巡视和检查,并做好巡视记录台账,填写短学期巡视日志,确保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杜绝管理松散,流于形式等问题出现。
各任课教师要按照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短学期课表正常开课,如有变更需办理调、停课手续。
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教务处、质量监控办、校级督导组成的校级巡视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四、做好短学期工作总结
学院要召开短学期教学研讨会,针对短学期课程组织、执行成效、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效果等进行分析研讨,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下一年度短学期教学活动,提出更合理、更科学的课程实施方案和规范要求。教务处将于9月底左右组织全校性的交流活动。
五、做好成绩评定、录入、重修及材料归档工作
各二级学院请在秋学期正式上课后一周内完成短学期成绩录入,并按程序合理安排部分重修同学的课表。
短学期材料归档主要包括:短学期教学任务表、短学期课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巡视日志、短学期工作总结、学生实践课程报告、成绩评定表以及能反映教学过程的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由二级学院在9月26日前整理完毕,并保管存档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