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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2007〕124号),现启动我校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原则

项目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主实践,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目的。项目以学生特长兴趣为出发点,注重过程和团队合作。

二、申报内容

本本基金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项目类别包括影视作品创作、动画作品创作、电子设计与软件开发、音乐作品创作、文学创作、创业实践与策划等。对参加省级及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项目适当倾斜(见表1)。

表1:2018年度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库

序号

竞赛名称

序号

竞赛名称

1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2

大学生信息安全技术竞赛

2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3

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

3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4

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

4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5

大学生摄影竞赛

5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16

大学生中华经典诵读竞赛

6

大学生英语演讲与写作竞赛

17

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

7

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18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

大学生广告创意设计竞赛

19

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竞赛

9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20

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

10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

21

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

11

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22

大学生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三、申报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项目负责人无必修课程不合格情况;每位学生不能同时负责两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尚未完成或撤消项目的情况,也不得再次申请。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

四、项目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

五、经费管理

创新基金项目主体为学生,经费由项目负责学生根据财务制度统筹使用。

六、立项程序

本次创新基金立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专家审核评定,重点资助项目由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本基金项目由学生提出,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学生申请书》(附件1),并将纸质材料,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

如需使用学校设备,需同时填写《使用设备机时申请表》(附件2),立项后可获相应的免费机时:重点资助项目可获80免费机时,一般资助项目可获40免费机时,立项不资助项目可获20免费机时。

(二)二级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1.对项目负责人资格及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申报人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2.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是否对项目进行资助。各学院立项项目个数依据近三年学院立项项目数确定(附件3)。

3.二级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推优,推优项目将参加学校重点资助项目评审。各学院推优项目数按总项目数30%计算。

各学院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杨老师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86706211),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点资助项目评审

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在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按类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资助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后重点项目数约占总项目数20%。

(四)评审项目经校内公示程序后发文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将项目申请书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然后进入建设阶段。

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本学院学生创新基金申报项目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201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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