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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3  来源:   点击量:

有关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1]12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科规函[2011]01号)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教科规办〔2011〕4号)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以上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今年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集中复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定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二)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全国教育科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承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0、2011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填报系统和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在“申报录入系统个人版”填写保存后,将生成的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科研处,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邮件至ktsb603@126.com,截止时间2011年3月11日。

(四)要求申报人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规定,我校限报3项。

四、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国家重点招标课题10项),不列入限额申报范围。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五、其它

(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录入系统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下载。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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