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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7  来源:   点击量:

浙传科〔2011〕20号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文化部关于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艺术科学规范化建设,同时逐步加强我省的艺术科学研究的基础管理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部门协助做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1、教育部直属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

2、国家级省级艺术研究机构(含学术力量雄厚的国家级艺术、文博单位等);

3、具有民族、宗教、地域特色艺术研究机构及高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专长属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所含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等门类范围,注意推荐新兴、交叉及综合性研究领域的专家,如文化政策法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同时注意兼顾艺术学各具体研究方向,如服装艺术、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公共艺术、视觉艺术、动漫、数字媒体艺术、互联网文化等;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因时间要求较紧,请被推荐专家按照附件一《专家信息登记表》的格式填写个人信息。各学院(部)、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推荐专家信息后统一填写附件二《专家信息统计表》,随《专家信息登记表》于2011年4月12日之前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经学校人事处、科研处审核后,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文化厅。

联系人:杨旭丹,联系电话:0571-86832649,电子邮箱:yangxud@zjicm.edu.cn

附件一:专家信息登记表专 家 信 息 登 记 表.doc

附件二:专家信息统计表专家信息统计表.xls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科研专家库 推荐 通知

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处 201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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