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建设 -> 正文

关于推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3  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部)、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质量,教育部社科司拟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专家信息填报要求

1、各学院(部)、部门要认真做好专家库的填报工作,根据专家学术水平和本校实际情况,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推荐专家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学校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不予推荐。

2、经审核后推荐的专家,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填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实专家的移动电话、E-mail邮件地址等信息,以便准确及时与专家进行联系。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将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删除。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栏目内容和栏目排列顺序。

3、推荐的专家应按照通知要求从严把关。应重点推荐千人计划支持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应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其他学科专家。

4、入选的专家将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奖励等重要工作,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各学院(部)、部门对填报的信息严格保密,教社科司也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5、教育部建立专家信誉制度,对信誉良好、认真负责的专家进行表彰。

三、报送办法

1、本附件解压后请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后填表。

2、本次专家信息表采用新版规范表格填报,请各学院(部)、部门按要求完整填报推荐的专家信息(包括以往已经推荐过的专家),以便后续的数据使用。填报完成后,提交到科研处即可。

3、请务必于11月16日前将专家库电子版发送至zjcmky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推荐专家”。

联系人:钟炳梁

联系电话:86832039。

附件: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18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浙ICP备081003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