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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8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新的《浙江传媒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奖励经费报销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现已发布(详见浙传院〔2011〕61号、62号文件)。请各学院(部)、部门从院办公网或科研处网页及时下载文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今后不再发放科研奖励经费卡,在每次科研奖励结果公布后即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科研奖励经费领取和报销手续。

科研处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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