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科研建设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浙江传媒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是由浙江省文化厅批准设立的科研基地,致力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保护、传承、利用与发展提供科学的研究。为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进展,深入挖掘留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并实现其可持续性发展,培养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人才队伍,基地特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年度科研项目。现将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基地科研项目面向浙江传媒学院及下沙高教园区教职员工,其中“传承人走访及口述记录”项目的申报亦面向浙江传媒学院及下沙高教园区在校研究生,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立项10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可从浙江传媒学院办公网上下载,项目申报者除填写《浙江传媒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还需填写《浙江传媒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项目申报者所在学院、部门按项目申报要求对项目申报者的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单位审核意见需原件)。

2、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填好后,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报送纸稿一式5份,活页10份至行政楼老国交610处,并上传电子稿件至E-mail:154620914@qq.com。申报的研究项目选题参考申报指南(见附件2),也可自拟相关选题。

3、项目一经立项,基地将给予每项3000元的资助。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联系人:傅晓怡电话:0571-86876719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Copyright © 2018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浙ICP备081003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