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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0  来源:   点击量:

各毕业班级:

为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浙江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传院〔2008〕93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17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总数4%的比例推荐。

2.推荐条件

按浙传院〔2008〕9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式及其他

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班级民主评议、院内公示的基础上,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学工领导小组审批。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并做好公示。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也可评定为学校优秀毕业生。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成绩在毕业前上报,如有候选人的相关成绩未达到良好,则取消资格。

4.上报材料要求

其中《浙江传媒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浙江传媒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名册》各一份;《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传媒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学院盖章,电子稿和纸质稿一起上交。

5.评选时间安排

1月10-11日:学院推荐、毕业生申报;

1月12-13日:资格审查,学院初评;

1月16-18日:学院评选结果公示;

2月18-2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2月22-24日:报学校学工领导小组审批。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86870383。

附件1:优秀毕业生空表格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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