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浙江传媒学院学术委员候选人自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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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扩大学术民主,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挥教授专家参与学校治学的积极性,经院长办公会决定进行学术委员候选人自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条件
1.在职在岗正高职称教职工;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坚持原则;
3.学术造诣高,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热情和能力;
5.能积极参与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二、自荐要求
参加自荐的教职工需认真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
三、自荐时间
《浙江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以部门、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于11月15日16:00前交至行政楼603科研处。
联系人:李科86876839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学术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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