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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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现进行校级课题统一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请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结题:
1.《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及电子稿;
2.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一式一份(论文包括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著作包括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前言及后记复印件一份;其他形式的成果需提交复制件一份);
3.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该表请如实认真填写,否则不予结题。
二、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未结题说明书》(见附件2)。
三、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将根据有关条例规定执行。
四、请各申请结题的项目组将上述材料交到所在学院(部)的科研秘书处;请各学院(部)将本部门的结题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20日之前交科研处,电子稿请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zjcmkyc@126.com(“校级项目结题申请”+“负责人”+“项目名称”)。
联系人:李科、房天宇(行政楼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16839、86832039
附件:校级结题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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