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高校教师开展教育技术研究和应用实践的积极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8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比较重要的教育技术理论研究课题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和实践课题,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课题是指在具体的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实践和研究的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申报范围
全省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
三、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3项,其中含重点课题限报1项。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教育技术研究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和应用成果。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2.申请课题要求依据浙江省教育技术规划课题研究方向,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的不予立项。
五、申报办法
1.2014 年度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立项采取学校限额评选确定,经我厅审核后正式行文立项的方式进行。我厅将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2.课题申请者需上交纸质稿《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并附详细的研究方案(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4年 6月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603科研处办公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至zjcm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按本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和评选工作。
2.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按照《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学校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课题的申报、评选和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
课题结题以《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所填内容为依据,课题负责人提交《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3),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于6月6日之前交学校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处联系人:洪棋文;联系电话:8683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