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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了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汇聚科研创新人才,建设高层次科研机构,以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学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新一轮校级科研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及科研发展方向,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具备一定实力和形成了一定特色。

2.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

3.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在专业、职称、年龄等方面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一般应具有6名以上研究人员,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名。

4.有中、长期研究目标和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与研究计划。

5.研究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与我校已有省部级科研机构形成差异发展。

6.已经是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的无须再行申请,由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建设。

7.鼓励跨学科、跨院部联合申请。

二、申请程序

1.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研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由科研机构所依托二级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须领导签字确认。跨二级学院(部)申报的,由所涉及二级学院(部)共同审核,并须相关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申请表均须二级学院(部)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浙江传媒学院科研机构申请书》(1式6份)、佐证材料1份,报送科研处6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稿发至2524697233@qq.com

三、学校评审

1.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会。

2.根据评审结果及相关程序,确定新一轮校级科研机构。

四、工作要求

各申请单位要认真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等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申报。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李科86876839 2524697233@qq.com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科研机构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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