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6〕15号)精神,现就浙江省高等学校做好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系统于2016年2月20日开通。请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3月4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候选人和项目成果的在线填报以及纸质提交工作。
1.申报材料。包括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推荐项目成果公示情况、公示内容以及公示结果。
2.每个项目成果书面推荐书19份,附件材料2份(材料不退还)。
被推荐项目应当在项目成果前3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各高校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1.各学院、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遴选高质量的项目优先向省教育厅推荐。注意:我校推荐项目获奖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推荐限额数分配的重要参考指标。
2.各高校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其他未尽事项,请按浙科发成〔2016〕15号文件执行。详细见附件。
联系人:周馨,房天宇。联系电话:0571–8683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