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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1  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传播基地)2011年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本年度传播基地课题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过省社科联评审立项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一般);一类为通过基地评审立项的基地自设课题。

二、课题指标

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课题不超过5项(2项重点、3项一般);传播基地自设课题,由未能列入省社科规划的申报课题中评选产生,课题立项视申报书质量与申报者的研究水平而定,不限指标。

三、研究经费

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1.5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每项为1万元;传播基地自设课题每项为3-5千元。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并与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生效。课题经费由基地统一拨付、管理,前期研究经费按资助总额的50%拨付,结题后拨付余下50%经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2、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课题(含省部级)及传播基地自设课题未完成者,均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3、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4、课题申报选题要求等参见附件1。申报者也可围绕传播与文化产业相关专题自主拟题,但最终研究成果均需为学术著作。

五、课题评审

2011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传播基地及浙江传媒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中心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15项,其中由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以外的专家学者申报不少于总数的1/3。

2、省社科联根据初审结果组织第二轮评审。省社科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根据第一轮初审入选课题质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六、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证活页(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寄至或送交传播基地,并将申报书、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fengjianchao@sina.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11年度传播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建超

电话:0571-86832198 手机:18258125222

通讯地址:行政楼312

附件1. 重点的研究领域、课题指南

重点的研究领域、课题指南

1.数字娱乐产业研究研究

全球化与中国动漫产业文化研究;数字影像与传统现实主义关系;创意经济与娱乐产业发展研究;新媒体技术对文化娱乐产业发展的影响研究;数字媒介与文化消费问题研究;数字媒介时代娱乐产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地位研究;中国与国外文化娱乐产业发展模式比较研究。

2.广播电视内容产业研究

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光电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影视制作企业的发展模式研究;电视剧产业的特色化发展研究;广播电视新闻栏目发展趋势;全媒体时代区域性广播电视媒介转型研究;类型化趋势下广播媒体如何重聚目标受众的注意力;广播的新媒体融合路径研究;中国广电产业制度创新研究;数字新媒体时代影视产业链研究;数字新媒体时代电视产业研究;影视产业新媒介研究;影视产业审美新质探究;浙江电视剧地域性审美特征的继承和发扬;优秀广电新闻作品解析和特色节目培育研究;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研究。

3.媒介经济与管理研究

中国传媒业规制政策研究;电视台特色发展与收益;媒介正义与传媒组织的传播伦理;中国动漫产业与动漫文化研究;市场逻辑下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省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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