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公开信息 -> 正文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关于召开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4-05-23  来源:   点击量: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会

浙传播音团〔2014〕2号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关于召开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委员会: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14年3月29日召开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团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团省委和学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总结我院学生会两年来的工作,规划今后三年我院学生会工作蓝图,在校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奋斗,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提高青年学生素质,发挥团学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开创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会议议题:

1、听取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委员会领导重要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

三、大会规模: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人数838名,其中毕业生人数为163名。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总共为81人,学生代表数拟按学生数15%的比例选举产生。

四、委员候选人数及差额比例: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候选人为37名,人选以推选方式产生,经我院党总支同意,经协商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同意后正式确定。正式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37名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31名委员组成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拟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特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会(分团委代章)

2014年3月18日

Copyright © 2018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浙ICP备081003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