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动态 -> 正文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   点击量:

为保证实验教学正常、有序地进行,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与水平,维护实验室各项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完好,特制定本守则。

一、凡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必须爱护实验室的设施和仪器设备,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不得擅自动用,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内容,保护实验室环境清洁整齐。

三、每次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阅读实验指导书或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学生在了解实验仪器设备性能之后,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倡严谨科学的实验作风,并听从教师指导,认真地观察实验现象,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珍惜实验时间,重视实验技能的训练,每次实验时间不应少于规定时间,无故不得提前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员老师及时处理,发生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灭火),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七、实验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保护好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各项设施。

八、实验完毕后,整理好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搞好实验室卫生,实验室内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带出。经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携带仪器设备进行室外操作的实验项目,一定要事先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实验结束经教师验收仪器设备及实验成果后归还相应实验室。

十、如不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造成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损坏或损失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

Copyright © 2018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浙ICP备081003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