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现决定启动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重点为期末试卷、期末监考规范和考试考风考纪等工作,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巡)查两个层面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内容:
1.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内容
(1)期末教学纪律、教学秩序情况;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教材征订等工作完成情况;
(3)期末教学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情况,包括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实验(实训)报告;
(4)学生学业预警、学籍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学生核实、公示情况;
(5)期末监考规范和考试考风考纪情况,各学院须由院领导牵头、三办共同参与,建立院级巡考制度,对本院的期末监考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2.任课教师教学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课程教学内容完成情况;任课教师学期教案(课程设计);
(3)课堂教学运行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4)学生成绩评定及输入、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的确认与输入、试卷分析;教师教学考勤情况等。
二、学校抽查内容
1.期末试卷抽查
学校将在12月16日(周三)上午组织本学期期末试卷考前检查。各学院试卷提交时间为12月14日(周一)前,试卷等材料由专人收齐整理后送达教务处林海云老师处。
2.期末监考规范和考试考风考纪抽查(见学校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3.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及总结(格式见附件),各学院如实填写后在1月6日前送行政楼207杨梓处。
教学工作是学院最根本的工作,期末的收尾尤其重要,各学院(教学部)要严格教学纪律与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秩序不混乱,做好各项教学保障和服务工作,保证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并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