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全国和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 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 报送要求与研究周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18年项目,已申报新苗项目和浙报阿里的项目不能再申报国创项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四、 报送数量
本年度我校拟报送省教育厅的项目总数为25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2项,创业训练项目12项,创业实践项目1项。(具体数量根据省教育厅公布项目报送数作相应调整)
(一)创新训练项目根据各学院近三年立项数量及结题质量情况,拟推选参加校级评审数量如下表:
表:创新训练项目推荐参加校评项目数量
序号
| 学院
| 推荐校评数量
| 序号
| 学院
| 推荐校评数量
|
1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1
| 8
| 设计艺术学院
| 2
|
2
| 电视艺术学院
| 3
| 9
| 文化创意学院
| 2
|
3
| 华策电影学院
| 2
| 10
| 文学院
| 2
|
4
| 电子信息学院
| 4
| 11
| 新媒体学院
| 3
|
5
| 动画学院
| 3
| 12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4
|
6
| 管理学院
| 2
| 13
| 音乐学院
| 1
|
7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 1
| | | |
(二)创业类项目的报送由创业学院按照《关于举办浙江传媒学院第十一届“创智风云·赢在浙传”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浙传创〔2018〕1号)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创业学院黄老师(86876771);创新类项目根据以下流程具体操作。
五、 项目报送流程
创新训练项目报送流程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并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信息表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文件名为:“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资格审核与初评推荐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对项目进行初评推荐,初评结果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2点前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顾老师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86706211),具体时间可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适当调整。
(三)校级评审推荐
4月底,学校组织专家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校级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
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程序后推荐上报至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宣传、评审等推选组织工作,确保我校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推荐上报工作的公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