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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传媒学院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培育我校学子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经研究,定于2018年3月至6月举办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校内选拔赛),并遴选优秀项目参与大赛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要重在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业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文化创意学院

协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支持单位:学生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团委、各二级学院、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学院进行项目筛选与报送工作、学校组织复赛文本评审、学校组织决赛答辩评审的赛制。

八、校内选拔赛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8日。每个学院参赛人数不得少于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

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参赛团队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上完成报名并提交作品还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连同参赛作品电子稿(PDF版本交至所在学院负责本次创业大赛的辅导员处。

2.初赛:由学院根据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送至创业学院,需要报送参赛项目报名表(附件1)、各学院复赛汇总表(附件2)及商业计划书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5295289@qq.com ,报送截止时间:4月25日下午4点,各学院报送团队数量见下表1。

表1 学院参赛队伍分配表

学院

本科生(研)人数

参赛队伍总数(主赛道)

其中实践组、成长组队伍数

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独赛道)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139

2

1

1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918

7

1

1

电视艺术学院

1539

11

2

1

华策电影学院

467

5

1

1

电子信息学院

1376

10

2

1

动画学院

996

8

1

1

管理学院

944

8

1

1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921

7

1

1

设计艺术学院

1230

10

2

1

文化创意学院

1025

8

1

1

文学院

1202

9

2

1

新媒体学院

1145

9

2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1105

8

1

1

音乐学院

707

6

1

1

合计

13714

108

19

14

备注:鼓励各学院按学院情况自行增加申报数量,组办方将参考参赛项目系统中的项目数,按比例推选复赛入围作品。

2.复赛:5月初,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完成比赛文本评审,公布进入决赛队伍名单。

3.决赛:5月中旬。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答辩,公布校赛成绩并选拔我校参加省赛团队名单。

省赛、国赛安排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流程为校赛、省赛、国赛;推荐省赛的项目将从校赛获奖作品中遴选。

九、保障措施

1.本次比赛作为学科竞赛之一,参加省赛及以上获奖项目及指导教师相应奖励以教务处学科竞赛最新奖励办法为准。

2.我校教师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可作为团队指导教师署名。我校教师向创业学院推荐符合参赛资格的已毕业创业校友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组(含初创组、成长组等)比赛,该教师一般可作为团队指导教师署名,并可推荐若干名在校生作为该团队成员参赛。

十、奖项设置

1.校赛主赛道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参赛奖。其中金奖2个、银奖5个、铜奖10个(可空缺),参赛奖若干。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可空缺),参赛奖若干。

3.设立校级优秀组织奖4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十一、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大赛,各学院学工、教学两条线要充分发动挖掘,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指导等具体工作,在保证参赛面的同时注重项目质量,积极鼓励有创业潜质和愿望的学生参加比赛,真正做到以赛促创,增强学校的创新创业氛围。对入选参加省赛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学校还将成立大赛指导小组参与辅导工作。

十二、校赛联系方式

文化创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桐乡校区文创楼305)

联系人:靳洋

电话:0573-89390303,15988496769(686769)

QQ群:665776366

创业学院(下沙校区第一实验楼南204):黄巧玲

电话:0571-86876771

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传媒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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