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高校课题(限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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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将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3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3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学院(部门)公章,于10月22日之前上交至行政楼科研处603。电子版请发送至zjcmkyc@126.com。
由于项目要进行校内评审公示,请各位老师安排好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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