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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2〕5号),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高校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2项。

三、其它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见附件。

(二)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2011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10项(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30项(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80项(奖金各800元)。

(四)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3日,申报材料请报送到科研处(行政楼603);联系人:陈轶群;联系电话:86832039

发布部门:

科研处、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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