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西安的对外城市形象和电视传播力,宣传好事关西安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根据我市电视发展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招聘电视主持人(播音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
男主持人(播音员)两名,女主持人(播音员) 五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需达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能胜任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一级甲等(如无资格证书,进入面试时需加试普通话)。
4、年龄在23周岁以下。具有主持从业经验,经试镜后综合考评特别优秀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5、女性身高164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现场组织能力。
7、整体形象符合电视出镜要求。具备电视主持人的基本素质——政治坚定,品行端庄,气质上乘,才思敏捷,口齿伶俐,应对自如。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台2013年秋季校招报名表》并在比赛当天带去。
比赛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9点
比赛地点:第二实验楼(播音楼)110教室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为试镜和新闻播音两种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主播新闻能力。
试镜:整体出镜形象。包括形象、仪态、妆容、镜头感、分寸感、舒适度和亲和力、感染力。
规定稿件:国际消息1条,国内消息1条,自我介绍300字。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多元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招录情况
由西安广播电视台招聘主持人(播音员)领导小组与招聘考核组确定初录结果,初录人员名额应大于最后正式录用人员。一经初录,需在新闻主播岗位实习3个月,最后由领导小组与招聘考核组确认最终正式招录人员。一经录用,经公示程序后,即成为西安广播电视台正式员工。由西安广播电视台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六、录用待遇
为了更好地招录、选拔和培养主持人(播音员),对正式录用的主持人(播音员),月薪为事业编制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主持人专项服装和化妆品费用。
西安广播电视台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