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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1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4〕1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4年省科学技术奖设立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请各学院部门准确把握,正确推荐项目奖项。

二、推荐数额

2014年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暂不实行限额推荐,但推荐项目总数一般不得超过2013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数。由于省教育厅需按限额向省科技厅推荐,请各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合理推荐项目。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学校推荐。各高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校优秀的项目。推荐的项目应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在项目前3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因学校需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3天,各学院部门应于2014826前报送《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见附件2)各一式1份,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推荐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2.专家遴选和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按限额数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有异议、经复核有问题的,不再推荐。

3.推荐上报。经省教育厅遴选和公示确定的推荐项目,将向各有关高校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由各高校组织完成推荐项目的在线填写和推荐工作,并报送完成推荐工作的项目书面推荐书18份,附件材料2份(材料不退还)。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各高校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其他

各学院部(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陈轶群13968086352(66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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