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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论文 设计、作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4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浙传院教〔2007〕11号)、《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传教〔2010〕105号)要求,现将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以下均简称“毕业论文”)工作。

二、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分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各学院建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学院2017届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对于以毕业创作等其他形式代替毕业论文的专业,实施方案需经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认证审核,并于11月3日前将方案(书面)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相关成员审批,方可实施。

第二阶段:选题、开题阶段。各学院要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做好师生的双向选择。选题和开题阶段建议最迟在2016-2017-2学期开学初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适当提前。

毕业论文选题要坚持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实践环节相结合、与行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掌握适宜的深度和难度,坚持一人一题。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毕业论文前期检查工作,严把选题和开题关。

第三阶段:设计和论文撰写阶段。此阶段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每次指导必须有详细记录。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认真开展过程检查,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第四阶段:毕业论文检测阶段。根据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建议在2017年5月中旬前完成。毕业论文检测系统由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中标单位提供,学校提供每位学生免费论文检测两次,经两次检测仍未通过的,该生毕业论文不得进入本次论文答辩阶段。

第五阶段:答辩、成绩评定、展示环节。各学院要成立答辩委员会,统筹协调答辩工作,指导各答辩小组工作,负责有争议学生成绩评定的裁定工作。答辩环节是对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总体呈现,从答辩地点的选择、学生答辩的时间形式以及参与答辩的教师人数,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体现一定的仪式感,不能草率敷衍。

学院要组成不少于三人的答辩小组,规范成绩评定标准,并配备一名记录人员做好现场记录工作,每位学生通过电子演示文稿形式进行阐述,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且回答提问一般不少于2个。此阶段要求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参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安排。

第六阶段:总结、评优阶段。各学院要对整个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含质量分析表.见附件1-2),并做好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稿,见附件3)并随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全套材料(电子稿)、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见附件4-5)一并上交教务处实践科。此阶段在2017年短学期期间完成。

第七阶段:毕业论文归档,各学院于2017-2018-1学期开学初做好毕业论文的归档工作,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进行后期毕业论文归档检查工作。

三、根据《浙江传媒学院“3+1”创业教育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教〔2016〕9号)文件精神,“3+1”创业教育实验班学生可申请以创业项目运营和创业实践报告替代原专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品)。实验班学生可向创业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创业学院组织审定,二级学院做好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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