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一流培育学科、各相关学院:
根据各校一流培育学科年度建设任务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目的和结果运用:
通过评估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凝聚学科研究方向,形成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推进校一流培育学科建设,为冲击下一轮省一流学科做准备,并为现有的省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强大支撑。年度建设评估结果是校一流培育学科动态调整和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学校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科,将减少次年校一流培育学科建设经费的划拨。对连续两年未能完成主要建设目标的学科进行动态调整。
2.评估范围:
学校7个校一流培育学科(附件1)。
3.评估内容:
对标校一流培育学科年度建设任务,重点评估各校一流培育学科在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平台、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标志性成果的产出情况,校一流培育学科年度建设评估数据采集时段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4.评估要求:
1)各校一流培育学科要高度重视,由学科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做好本学科年度建设评估工作。参照校一流培育学科建设的2017年度任务目标,实事求是、认真撰写年度建设报告(附件2),并在学科内部公开,接受学科成员监督。填报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来源清楚。
2)2018年1月5日(周五)16:20前请各校一流培育学科提交《2017年度校一流培育学科建设报告》(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支撑材料原件留存至各学科秘书处)一式1份,并发送电子版至ycaixia@126.com。
联系人:杨彩霞,电话:86706226。